前几天丢了车子。我就日了!和老公的车子锁在一起,居然他的没丢我的丢了,那天从滨江道和老公一起蹭回学校,然后老公又一个人回家,都弄到11点半了!我当时就发下宏愿:偷我车的人一定要被日死!(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比这个还惨了)
近日,越想越不爽,于是更改签名档。把签名档改成:来世,愿得一尺许阳物,日死所有偷车之人!nnd,上一个签名还变的那么温柔,眼见有把温柔从假装升级为假象的可能,现在又前功尽弃了!我就日!!
今天晚上,一个哥们语重心长的告诉我:下辈子一定要投胎到欧洲,不然的话成功率不高。我想了想,不管怎么样,不管偷车贼是不是可以由我执行死刑,作为阿姨,嫁给我是不亏的:)有没有阿姨愿意预定?